跳到主要內容區

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

自2020至2024年,每年皆依規定定期自辦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依規定本校已達總受訓覆蓋率60%以上,其中實體課程受訓覆蓋率達20%以上,並參考法務部兩公約題庫,對受訓人員進行課程前測及後測方式,用以評估學習成效。

人事室通知

  • 依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以下簡稱公訓處)112年12月11日北市訓教字字第1123006410號函及法務部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計畫,有關辦理本校113年度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課程一案,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 本次課程請務必參加。
  • 受訓時數可納入公務人員學習時數年度20小時計算。
  • 分實體與數位二部分,受訓時數皆不得小於2小時。
  • 各單位參與實體課程人數比率可以大於配當表人數,請同仁踴躍參與。
  • 本案經簽奉核准,實體課程請選擇公訓處辦理之113年度「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研習班—視訊課程」第1—12期,並核予參訓人員公假:
  • 時間:計2小時,日期請詳參附件3(每期報名人數全校限10人,依名單回擲本室先後依序報名)
  • 對象:本校公務人員(含約聘人員,不含技工、工友、駕駛、駐衛警察、約僱人員、約用人員、臨僱人員)。
  • 數位課程:請自行至臺北e大報名上課並於113年7月31日前完成課程(課名:人權兩公約及其施行法介紹/講師黃嵩立/學習時數認證3小時,含測驗卷)。

請貴單位依該計畫要求指派人員參加實體課程或數位課程(各單位派訓人數請依配當表調訓,如附件1),並請於112年12月18日前將各單位參訓人員名單(如附件2)擲回本室彙整,俾利辦理後續參訓事宜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