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及其眷屬自費團體保險賡續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作,另原已投保之員工父母及65歲以上退休人員投保年齡,自109年4月1日起得續保至80歲。
一、依市府109年11月11日府授人給字第1093009346號函辦理。
二、市府自費團保專區 https://dop.gov.taipei/cp.aspx?n=EA56BA3CA296DDF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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